公司破產了,商標價值評估是否還有意義
一個企業的價值,是取決于其未來盈利能力的。如果企業瀕臨破產,其價值自然是要大打折扣的。通常來講,破產清算的資產,價值與持續經營條件下的資產價值是有區別的。那是否意味著破產清算的資產價值就很低?今天,我們來看一個鮮明的案例。
2021年5月1日10時至5月2日10時,成都譚魚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(成都譚魚頭公司)管理人在淘寶網阿里拍賣強清平臺,對成都譚魚頭公司名下的49個商標專有權進行拍賣,起拍價為100萬元。
本次拍賣成都譚魚頭公司的商標專有權共有49個,拍賣的商標有“譚魚頭”、“譚狀元”、“巴椒漁府”、“譚家壩子”、“譚紅”、“TANYOTO”等,其中有六個商標正在續展過程中,在到期前管理人已向商標局遞交了續展申請書及相關材料,但最終是否能夠續展成功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總局審查后決定,此風險由競買人自行了解并承擔。
根據成都譚魚頭公司各債權人通過參考同行業商標的拍賣成交情況,全體債權人開會以議價的形式確定譚魚頭公司名下49個商標的價值為100萬元,并確定第一次以100萬元為起拍價,作為一個整體標的拍賣,保證金10萬元,增價幅度5萬元(及其整倍數)。
其實100萬元的起拍價是債權人協商的結果,沒有經濟參數,并不能準確反映商標的價值。市場才能反映商標真實的影響力。
據某拍賣平臺顯示,本場拍賣原應于2日上午10時結束,因競價過于激烈,拍賣延時至12時19分才結束。成都譚魚頭名下49個商標專有權包括“譚魚頭”“譚狀元”“巴椒漁府”“譚家壩子”“譚紅”“TANYOTO”等。經188次出價、169次延時,最終在8人競買下,最終以1510萬元成交,溢價超15倍。
實際上,商標屬于不可再生資源,與一般的資產性質不一樣,公司破產不代表商標破產,其價值不應簡單粗暴的核算。